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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07 15:36:22 股吧网页版
复展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07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0903 证券简称:复展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上海复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书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上海复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 纪律处分的决定》《关于对上海复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潘琪蘅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复展智能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有限公司

孙洪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潘琪蘅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1 年中期报告。在终止挂牌审核期间,公司也未规范履行信

公告编号:2022-003

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主动申请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并被受理,但在 2021
年 9 月 29 日被全国股转公司驳回。驳回终止挂牌申请后,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仍未披露 2021 年中期报告。在终止挂牌审核期间,公司也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 号,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孙洪涛、时任董事会秘书潘琪蘅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及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上海复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孙洪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潘琪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

公告编号:2022-003

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终止挂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受理股东诉求,做好和股东的沟通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后续可能出现的相关事宜。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给予上海复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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