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2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830903 证券简称:复展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上海复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复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作出了《承诺函》,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1.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3、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17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价格拟不低于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1.31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为本次
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与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时效性,公司郑重提示,如股东存在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事宜。
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琪蘅
联系电话:021-55520229
邮箱:panqiheng@fulzen.cn
公告编号:2020-017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 弄 68 号(B5 幢)4F 公司会议室
特此公告!
上海复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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