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3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受到股转公司纪律处分的风险提示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作为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公准”)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如下风险事项:
2019年5月24日,ST公准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给与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通知》(股转系统函[2019]1945号),主要内容如下: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韩义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你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特此告诫挂牌公司,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则,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特此告诫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在我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主办券商已勤勉尽责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及时地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同时,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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