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30921 证券简称:海阳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4 年 9 月 13 日;
原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自 2024 年 9 月 13 日起,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证券”) 变更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原主办券商东方证券自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挂牌至今的信息披露资料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为公司的发展、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过慎重考虑,并经与东方证券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公告编号:2024-04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股转公司”) 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已与原主办券商东方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与浙商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浙商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股转公司于 2024 年 9月 13 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上述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带来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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