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裕荣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上海裕荣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荣光电”或“公司”)主办券商,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2〕116 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工作安排的要求,根据公司自查情况并结合日常督导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对公司 2022 年度公司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本次对“裕荣光电”或“公司”的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裕荣光电内部制度建设、机构设置、董监高任职履职、决策程序运行、治理约束机制相关情况
1、内部制度建设
裕荣光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建立完善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机构设置
公司董事会共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0 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0 人。公司监事
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3 人,其中 2 人担任董
事。
2022 年度裕荣光电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出现过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2)公司出现过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3)公司出现过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4)公司出现过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5)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董监高任职履职
事项 是或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情形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 否
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 否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 否
公司未聘请董事会秘书 否
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不限于近亲属) 否
董事长和总经理具有亲属关系 否
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具有亲属关系 否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是
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否
财务负责人不符合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 否
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要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与挂牌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订立除劳务/聘任合同以外的合同 是
或进行交易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否
董事连续十二个月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 否
二分之一
4、决策程序运行
(一) 2022 年裕荣光电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情况
会议类型 会议召开的次数(次)
董事会 6
监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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