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6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0928 证券简称:康定电子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珠海市康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8 月 14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珠海市康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股份转让系统有关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详情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告《康
定电子: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
公告编号:2021-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珠海市康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康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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