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830928 证券简称:康定电子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珠海市康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珠海市康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珠海市康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珠海市康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市康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内部人员及
因工作需要接触公司内幕信息的其他单位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各项事务,包括内幕信息
的确定与披露、内幕信息的流转与保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内
幕信息泄密的应急处理与责任追究等事宜。
第四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按照本制度规定要求负责
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的程序性和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公司所登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
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六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
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十三)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四)公司董事会就拟在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上市、股权激励方案、股份回购方案作出决议;
(十五)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十六)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十七)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八)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
(十九)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二十)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在上述内幕信息公开前接触、获知公司内幕信息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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