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0929 证券简称:ST 幸美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广东幸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
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我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
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近三年存在营业收入持续下滑、连续亏损。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8,855,364.53 元,较上年度下降 61.69%,净利润为-1,969,799.33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为 299,595.09 元,其中因诉讼冻结而受限的货币
资金为 163,862.79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396,880.08 元,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4,396,880.08 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 4,974,419.69 元。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在职人员为 5 名。这些事项和情况表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幸美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三)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由于措施尚未全面实施,幸美对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及应对计划未进行充分披露,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其措施能有效改善公司经营,幸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幸美,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董事会意见
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依据有关实际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广东幸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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