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0930 证券简称:天行健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青岛天行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930 天行健 2024 年 5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2 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63 号数码科技中心 1-1308。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京会兴审字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讨论和审议。(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讨论和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公司目前仍处于成长期,公司决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具体内容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青岛天行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01)和《青岛天行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
(七)审议《关于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八)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对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和安排,并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讨论和审议。
(九)审议《提名王胜男女士为公司监事》
宁维晓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公司提名王胜男女士为公司监事。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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