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9
黄山科宏生物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29
黄山科宏生物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
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为充分保证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
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关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 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按照要求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送达回购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且该情形尚未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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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7、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及 2020 年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值为定价原则进行回购,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回购申请材料送达(若以邮寄送达, 则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至公司,且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下述指定邮箱(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回购申请资料包括异议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经股东盖章/签字的申请书、证券账户号码、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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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以书面方式明确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的,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回购事宜的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存照 电话:13956271038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循环经济园纬一路 24 号
邮编:245200
传真:0559-6524133
电子邮箱:782949079@qq.com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黄山科宏生物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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