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7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0941 证券简称:明硕股份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上海明硕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明硕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方案详见 2023年 8 月 9 日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上海明硕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即 2023 年 2 月 8 日
至 2023 年 8 月 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任职原因知悉本次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的人员,就其本人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签署了《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价格 交易数量 成交金额
(元/股) (股) (元)
周旭莉 2023 年 3 月 16 日 卖出 2.50 31,000 77,500
公告编号:2023-027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上述核查对象
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知悉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在此之前未获得任何关于本次回购股
份的内幕信息。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是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也不存在从事市场操纵的交易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份回购方案》决议前 6 个月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回购股份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明硕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上海明硕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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