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5
公告编号:2023-036
证券代码:830941 证券简称:明硕股份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上海明硕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上海明硕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目前公司整体负债较低,营运资金较充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营运资金利用率,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运营指标,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为 2.5 元/股。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2,92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15.21%。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7,300,000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告编号:2023-036
(五)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即 2023 年 10 月 12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预受股份数量 2,913,200 股,已回购股份数量 2,913,200 股,占总股本比例
15.17%,占拟回购总数量比例 99.77%,回购资金总额 7,286,714.33 元(含税费)。
要约回购期间,公司不涉及权益分派事项。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在全国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会议决议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明硕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受要约结果的公告》。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一) 回购期间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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