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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5 16:32:30 股吧网页版
麟龙新材: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5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0945 证券简称:麟龙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转让基本情况

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收到股东山东高速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
的通知,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对建材板块进行整合,山东高速建材 有限公司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公 司 57,500,000 股转让给山东高速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股份数占公 司总股本的 53.1915%。双方就持有的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权签订了《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内部相关程序。2024 年 4 月 28 日,山
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集团公司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山东高速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整合事项,同意将山东高速建 材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7,500,000 股股权无 偿划转给山东高速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双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转让前 变动股数 股份转让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新材料集团 0 0.00% 57,500,000 57,500,000 53.1915%

公告编号:2024-017

2 建材公司 57,500,000 53.1915% -57,500,000 0 0.00%

合计 57,500,000 53.1915% - 57,500,000 53.1915%

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书面申请,经全国股转公司确认后转让双方到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变更,但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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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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