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830945 证券简称:麟龙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飞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李奎忠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王飞代为表决。
董事王树德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王飞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8 月 26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 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份公司须聘请具有适当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份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和其他常规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官网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权属子公司拟向山东高速建材有限公司购买钢材等建筑材料,产生关联交易,预计该采购总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二)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权属子公司拟向山东舜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钢材等建筑材料,产生销售收入,预计该业务收入总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官网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王飞、李奎忠、张丽萍、王树德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经营能力,公司拟修订《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官网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经营能力,公司拟修订《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相应修订《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官网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变更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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