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09
证券代码:830947 证券简称:金柏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金柏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城茂(北京)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茂(北京)”)22.50%的出资额转让给沈阳祖树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祖树”)。公司持有城茂(北京)2,250,000.00元出资额,其中实缴出资人民币 438,750.00 元,故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38,750.00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城茂(北京)股份。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为 378,812,506.82 元,期末净资产为
人民币 166,477,569.63 元。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1、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为:
378,812,506.82*50%=189,406,253.41 元
2、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为:
166,477,569.63*50%=83,238,784.82 元
3、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为:
378,812,506.82*30%= 113,643,752.05 元
本次交易金额、出售的资产总额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 12 个月内对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
城茂(北京)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2.5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沈阳祖树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创新二路 39-1 号 606 室
注册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创新二路 39-1 号 606 室
注册资本:200,000.00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寇有良
控股股东:寇有良
实际控制人:寇有良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城茂(北京)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街道安泰大街 6 号院 13 号楼 7 层 1 单元
710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原宏刚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林木种子;道
路货物运输;城市园林绿化施工;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园林养护;机械
设备租赁;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不含排队服务、对外劳务合作);
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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