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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3 19:33:03 股吧网页版
公司一部【2024】第027号关于对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3

关于对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 第 027 号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 大盛) 董事会:
我部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关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 3 月 8 日, 你公司披露《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公告》, 拟聘任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亚泰) 为 2023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变更原因为实际控制人、 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经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4 月 19 日, 你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预计
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称因年度审计量较大, 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未达预期, 预计无法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同日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你公司股东人数为 329 人。
请你公司:
(1) 结合公司业务结构、 资产规模、 公司财务人员安
排、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截至目前审计及年度报告编制
进度等, 详细说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具
体原因; 并结合与北京亚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协议书的时间、
年审会计师的进场审计时间等关键性时间节点, 说明是否为
北京亚泰预留了充足的审计时间;
(2) 结合生产经营情况、 董监高履职情况等说明你公
司是否具备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能力, 是否已就预计无
法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事项与股东进行沟通; 并说明公司
预计完成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时间。
2、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你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涉及无
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包括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审计机构无法对
往来款项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 无法判断存货完整性
和计价准确性、 无法判断违约债务及诉讼、 处置子公司对财
务报表产生的影响等。 若你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
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你公司股票存
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针对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已
采取的措施及相关整改情况, 说明你公司 2023 年财务会计
报告是否仍存在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可能性;
如是, 请及时、 充分披露风险提示公告。
请挂牌公司、 董监高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尽快推进
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 并在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 就上
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
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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