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5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0955 证券简称:ST大盛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5日,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盛微电”或“公司”)收到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编号:(2024)豫10破预1号):公司向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启动预重整,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依法进行了审查,为识别公司的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预重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可能导致公司资产结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预重整失败,且届时公司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则公司存在自行申请或者由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可能。
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相关规定,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则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正常推进法定程序。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编号:(2024)豫10破预1号)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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