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8 19:58:40 股吧网页版
ST大盛: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关于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亚泰国际专审字(2024)第 0077 号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专项说明 1-2

关于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泰国际专审字(2024)第 0077 号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盛微电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06 月 2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
告编号:亚泰国际会审字(2024)第 0243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应付账款核销依据不充分

2023 年度,大盛微电公司以长期挂账、无法支付等原因将应付账款 983.19 万
元核销转至当期营业外收入。审计过程中,我们检查了上述应付账款形成的原始单据、合同、凭证以及核销审批程序等相关资料,但无法获取除上述资料以外的其他审计证据,无法核实上述应付账款核销的充分性、合理性,无法确认上述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2、长期股权投资转让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 10.长期股权投资”所述,2022年 2 月 22 日,大盛微电公司与许昌市新财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财建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大盛微电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许昌立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 3.75 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财建设,并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完成了工商
变更手续。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财建设尚欠大盛微电公司款项 3.75 亿元;
由于新财建设未按照约定如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导致股权转让相关协议是否能够继续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交易事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我们无法判断。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大盛微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