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盛:公司董事会无法在2024年6月30日前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1
公告编号:2024-049
证券代码:830955 证券简称:大盛微电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无法在2024年6月30日前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股东大会需要提前20天通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未能于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公司董事会无法在 2024 年 6 月 30日前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并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同时提请2024年7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在此之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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