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71
证券代码:830955 证券简称:大盛微电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工作的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及进展
2024年6月25日,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盛微电”或“公司”)收到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编号:(2024)豫10破预1号):公司向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启动预重整,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
院院依法进行了审查,为识别公司的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河南省许昌市中
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024年8月1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10破预2号《通知书》,确定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担
任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
2024年08月06日,公司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司预重整债
券申报公告,详情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court.gov.cn)。此项工作预计2024年9月19日完成。
2024年8月26日,公司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京东拍卖以及淘宝网发布了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详情见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court.gov.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预重整不会对
本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4-071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可能导致公司资产结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预重整失败,且届时公司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则公司存在自行申请或者由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可能。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相关规定,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则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正常推进法定程序。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豫10破预2号《通知书》
2、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3、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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