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830958 证券简称:鑫庄农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958 鑫庄农贷 2024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国舜(苏州)律师事务所陆圣江、康思思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并委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核,出具了专项说明。(五)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天衡审字【2024】01783 号),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
(六)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天衡审字【2024】01783 号),监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
(七)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由董事会编制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439,415,480.43 元,公司实收资本为 424,39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额已超过实收资本总额。
(九)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文件的规定,对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和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资金状况,暂不对 2023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十一)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及业务发展情况由董事会编制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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