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8
公告编号:2021-031
证券代码:830975 证券简称:东和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青岛东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737289101W
承诺主体名称 陈克伟、马素玲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申请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
其他 承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异议股份以法律有效方式确
承诺结束日期
认放弃回购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陈克伟、马素玲
公告编号:2021-031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
为保护公司终止挂牌持有异议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二)回购有效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
(三)回购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为回购承诺履行期限。
(四)回购请求方式
异议股东应当在承诺有效期内将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到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
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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