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通微电”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电通微电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进行过 4 次股票发行,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 3 次
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第 4 次股票发行募
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第 4 次股票发行基本情况如下:
(一)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5.00 元/股,实际发行普通股 8,9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5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生产设备。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本次股
票定向发行无异议,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出具了《关于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自律监管意见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305 号)。
2022 年 6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深圳电通纬创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编号:证监许可〔2022〕1408 号),核准公司本
次股票定向发行。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7 月 23 日出
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385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已收到本次募集资金 44,500,000.00 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开始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披露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04)。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为本次发行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账号为:775775592380,上述专户并未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
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44,500,000.00
加:利息收入 212,449.35
减:手续费 255.02
募集资金净额 44,712,194.33
二、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总额 累计支出总额 其中:2023 年度
44,712,194.33 26,223,701.11
1、补充流动资金 41,533,674.33 26,223,701.11
其中:1.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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