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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6 19:16:15 股吧网页版
德邦工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0-1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工程”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邓家爱持有的 4,613,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4.07%,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613,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
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0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3 日止。经查询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公司股东邓家爱股权被司法冻结的依据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2020)冀0303 执 465 号。

经与企业沟通,上述司法冻结发生的具体原因是:2019 年 3 月,秦皇岛核
诚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诚镍业”)与邓家爱、德邦工程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核诚镍业诉德邦工程返还欠款 295
万元,利息 372,273 元,邓家爱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9 年 5 月,
各方达成和解,分期支付上述款项,法院出具(2019)冀 0303 民初 921 号民事调解书。因德邦工程及保证人邓家爱未能严格按照(2019)冀 0303 民初 921 号民事调解书履行付款义务,2020 年 8 月,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按照核诚镍业的申请,出具(2020)冀 0303 执 465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邓家爱所持有的部分德邦工程证券(证券代码:830984,证券简称:德邦工程),期限一年。冻结德邦工程在中国光大银行南京东山支行银行存款 395 万元,期限一年。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德邦工程的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德邦工程的持续督导义务,多次提醒、督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理解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2018 年 11 月 22 日、2020 年 1 月 8 日针对德邦工程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司法冻结情况进行风险提示。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日,德邦工程的控股股东智辰投资持有的42,514,560 股被司法冻结,41,06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实际控制人邓家爱持有的 4,613,000 股被司法冻结,15,401,000 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如果全部质押、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德邦工程的持续督导义务,多次提醒并督促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权司法冻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德邦工程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2020)冀 0303 执 465 号执行裁定书;二、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2019)冀 0303 民初 921 号民事调解书;
三、2020 年 9 月 30 日《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四、《股权司法冻结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4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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