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0-16
公告编号:2020-042
证券代码:830984 证券简称:德邦工程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邓家爱持有公司股份4,613,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4.07%。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613,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0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3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
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公司股东邓家爱股权被司法冻结的依据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2020)冀 0303 执 465 号。
具体原因如下:2019 年 3 月,秦皇岛核诚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诚
镍业”)与邓家爱、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工程”)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核诚镍业诉德邦工程返还欠款 295 万元,利息 372,273 元,邓家爱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19 年 5 月,各方达成和解,分期支付上述款项,法院出具(2019)冀 0303 民
初 921 号民事调解书。因德邦工程及保证人邓家爱未能严格按照(2019)冀 0303
民初 921 号民事调解书履行付款义务,2020 年 8 月,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
院按照核诚镍业的申请,出具(2020)冀 0303 执 465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邓家爱所持有的部分德邦工程证券(证券代码:830984,证券简称:德邦工程),
公告编号:2020-042
期限一年。冻结德邦工程在中国光大银行南京东山支行银行存款 395 万元,期限一年。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司法冻结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对资产变动情况予以跟踪关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邓家爱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1,159,440、18.66%
股份限售情况:15,634,080、13.79%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613,000、4.07%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2020)冀 0303 执 465 号执行裁定书;二、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2019)冀 0303 民初 921 号民事调解书;
三、2020 年 9 月 30 日《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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