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08 18:09:24 股吧网页版
金友智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08


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金友金弘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3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第一节 董 事 ...... 22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第六章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31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 ...... 32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第一节 监 事 ...... 33
第二节 监事会 ...... 35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 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7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8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9

第十章 通 知 ...... 41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4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 45

第十四章 附 则 ...... 45

上海金友金弘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上海金友金弘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上海金友金弘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在上海市工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名称及住所

名称:上海金友金弘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外青松公路1148号第2幢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40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
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
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第十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依托,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