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4
证券代码:830995 证券简称:九洲光电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22 日,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一)修订内容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挂牌时向全国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挂牌时向全国股份
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董事、监事及 转让系统公司报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职业经历及持 理人员的任职、职业经历及持有公司股 有公司股票情况。有新任董事、监事 票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及高级管理人员或上述报备事项发 员发生变化,公司应当自相关决议通过 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自相关决议通过 或相关事项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将 或相关事项发生之日起五个转让日 最新资料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 内将最新资料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备。
公司报备。
第六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 应当遵守公司挂牌时签署的《(董事、 当遵守公司挂牌时签署的《(董事、监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以下简 (以下简称“承诺书”)。新任董事、 称“承诺书”)。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 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 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
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 后 2 个交易日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 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 2 个交易日内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签署上述 签署上述承诺书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承诺书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公司报备。
报备。
第四十五条 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 第四十五条 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
行下列程序: 列程序:
(一)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核实并 (一)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核实并提
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供相关信息资料;
(二)公司证券事务部门根据相关信 (二)公司证券事务部门根据相关信息
息资料编制信息披露报告; 资料编制信息披露报告;
(三)公司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审 (三)公司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审核;
核; (四)按保密管理要求履行保密审查程
(四)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 序;
(五)董事会议审议(指按规定须由 (五)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
董事会议审议的信息披露事项),并 (六)董事会议审议(指按规定须由董由出席董事在董事会决议上审核签 事会议审议的信息披露事项),并由出席
字; 董事在董事会决议上审核签字;
(六)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的总经 (七)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的总经理
理签发; 签发;
(七)董事会秘书应在第一时间报全 (八)董事会秘书应在第一时间报全国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重大信息先报 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重大信息先报主办主办券商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实施披 券商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实施披露。
露。
第四十九条 信息披露事项发生前, 第四十九条 信息披露事项发生前,公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事业部和分公 司有关职能部门、业务单元和分公司、司、子公司应在计划和筹备工作中, 子公司应在计划和筹备工作中,公司决公司决策层在决策之前,应充分考虑 策层在决策之前,应充分考虑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要求和为信息披露审查提 要求和为信息披露审查提供相关资料、供相关资料、法律文件的因素。 法律文件的因素。
第五十一条 信息披露事项发生的 第五十一条 信息披露事项发生的实质
实质性法律手续完成的同时,相关职 性法律手续完成的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能部门、事业部和分公司、子公司应 业务单元和分公司、子公司应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公司证券事务部门并提供 公司证券事务部门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法
相关资料和法律文件。 律文件。
第五十二条 公司发生上述重大事 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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