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30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830995 证券简称:九洲光电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1 月 2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1 月 2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11 月 28 日,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光电、
公司或挂牌公司)收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建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发)与九洲光电合同纠纷一案((2023)川 0703 民初 14555 号)的
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有关文件,传票载明开庭审理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建发(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茂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客户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5
法定代表人:刘定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10 月 14 日,上海建发与九洲光电签订《购销合同书》,约定九洲光
电向上海建发供应一批室内立体种植系统,交易总金额为 4700 万元(含税)。合同签订后,九洲光电积极展开了前述合同约定产品的生产和交付工作。
2023 年 8 月 16 日,上海建发向九洲光电发来《履约催货函》,在函件中表
示其认为九洲光电未按约履行供货义务,九洲光电就其提出的相关问题予以了回复,但未取得其认可,双方由此产生分歧。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贵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署的《购销合同书》及 2 份《合同补充协议》;
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已支付的货款 4230 万元;
3.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至退还全部货款之日止的违约金(以 4230
万元为基数,从 2023 年 2 月 14 日起按每日 0.03%的标准暂计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为 3452680 元)。
4.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目前,本次诉讼案件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本次诉讼案件的后续进展,如出现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公告编号:2023-035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暂未对公司财务产生影响。根据本次诉讼案件的后续进展,如出现应计提预计负债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具体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组织相关人员研判案情,准备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本案的传票(被告)、应诉通知书((2023)川 0703 民初 14555 号)
四川九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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