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证券代码:830996 证券简称:汇能精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
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其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
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管理公司的充分权力,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董事长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日常工作;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根据经营需要,向总经理和公司其他人员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
(八)向董事会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人选;
(九)根据董事会决定,签发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或分公司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文件;
(十)本着科学、高效、谨慎的原则,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代为履行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1、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2、有权听取公司总经理对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实施情况的汇报;
3、有权听取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4、有权听取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汇报;
5、有权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6、董事长认为必要时,有权要求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
(十一)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长可以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但应将有关
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最近一次董事会备案。凡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长无权予以决定,应及时提议召开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闭会期间,在下列情况下,董事长有权就本议事规则第十五条第(一)至(四)项所列事项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内行使职权,并在下次董事会会议上予以通报。
(一)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投资决策已有原则的意见,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董事会形成专项决议;或者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对董事会的决策作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二)董事会虽未曾有原则的意见,但是客观情况的变化要求公司及时把握时机采取相应对策,使公司的经营和资产处置行为更有利于公司的经营效益。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及职权
第九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
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十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从董事中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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