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8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0996 证券简称:汇能精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自身战略 发展规划和实际业务经营情况,为更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 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护股东利益,公司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承诺将根据资金安排回 购计划,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 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 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4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5、不存在因本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股东发生 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 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 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请求 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 息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价格为参考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且原则上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或六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具 体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 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以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 偏离市场价格等投机行为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的
公告编号:2024-004
参考。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的 15 日内,
为本次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此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亲自交付(以亲自交付 公司的时间为准)或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下述联系地址(以公司签收时间为 准),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下述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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