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8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0996 证券简称:汇能精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实际控制人孙本新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自本承诺公告披露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正式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期限 起 6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正式终止挂牌之
日 12 个月内;
承诺事项的内容 (一)实际控制人作为承诺主体
公告编号:2024-037
承诺主体:实际控制人孙本新
承诺内容:北京汇能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由实际控制人孙本新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
在符合回购条件的前提下,截至本承诺出具日的以下异议股东:(1)公司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袁瑾、张德俊、张玉界、曹年春、陈继洪;(2)公司已取得联系,但未签订回购协议且未出具书面确认文件同意公司本次终止挂牌事项的异议股东:北京凯莱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云华。
2、回购数量
回购相对人所持股票数量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7日股东名册上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3、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孰高为准。
4、承诺回购期限
自本承诺公告披露之日起,挂牌公司承诺,对于符合条件的回购相对人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6个月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公司终止挂牌后12 个月内按约定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5、回购请求方式
回购相对人需在承诺有效期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购票的数
量、有效联系方式 等必要信息;(2)异议股东身份资料(自然人提供经本人签字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开户证券营业部公章)。回购相对人需在回购期限内将全部书面申请材料快递寄送至联系地址(以快递寄出的时间为准,地址为本承诺联系方式中所列地址),且同时向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至公司指定接收邮箱的时间为准,邮箱为本承诺联系方式中所列邮
箱),若因回购相对人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届满后,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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