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3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830998 证券简称:大铭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大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大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目前业务发展战略规
划,以及现阶段需要专注业务拓展的实际状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决策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公司更好发展,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
挂牌。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相关规定,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审议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
易日起停牌,并依照相关规定披露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
挂牌的申请,具体终止挂牌的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
准。
公司、公司股东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
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公司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公司也将为可能出现的异议股东提
公告编号:2022-019
供可行的权益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鉴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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