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02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30998 证券简称:大铭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大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
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浙江大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25403186XY
承诺主体名称 袁建波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股份
实施回购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终止挂牌股份实
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公告编号:2022-024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6 个月内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6 个
承诺结束日期
月届满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袁建波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袁建波承诺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有股份实施回购:
(一)回购相对人:截至本公告日,尚未签署回购协议的异议股东。
(二)回购承诺期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
(三)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应当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1 个月内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公司,若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异议股东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袁建波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联系人:邓鑫淼,联系电话:0571-2320812518757172827。
(四)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上限:
回购价格公司 2021 年度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孰高为准;
回购数量上限为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公告编号:2022-024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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