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05
公告编号:2022-027
证券代码:830998 证券简称:大铭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大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大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
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大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2960 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9 月 7 日起
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2022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拟申请公
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新增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继续在承诺期内履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
公告编号:2022-027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股票退出登记手续。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托管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邓鑫淼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高尔夫路 166 号
联系电话:0571-23208125
传真:0571-23208103
邮箱:2580169866@qq.com
特此公告。
浙江大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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