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0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830998 证券简称:大铭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大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扩大公司业务发展,开拓建材市场,公司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增设全资子公司浙江欧丽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经营范围: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家用纺织产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纺织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袁建波担任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赵乾成担任监事。最终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一)》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系新设全资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
司浙江欧丽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
公告编号:2020-027
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需经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在工商登记。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出资所需资金为挂牌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欧丽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区
经营范围: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家用纺织产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纺织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大铭新材料
10,000,000.00 货币 认缴 100%
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不涉及签署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基于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考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有利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和综合实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而做出的慎重决策,以够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经营和风险管理,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不断适应业务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是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战略布局,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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