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1005 证券简称:华维电瓷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六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 第六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
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和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
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举行。
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大会: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规定 大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
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股本总额的 1/3 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本条前款第(三)项所述的有表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决权数比例,按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日计算。 在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期
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应当
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露公告说明
原因。
第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
为:公司住所或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
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本公
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指明的地点。
若公司为精选层挂牌公司或者为
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创新层、基础
层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下列影
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
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
露:
(一)任免董事;
(二)制定、修改利润分配政策,
或者进行利润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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