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5
公告编号:2020-052
证券代码:831005 证券简称:华维电瓷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一、违规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1、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于 2012 年 1 月与萍乡市昌远工程陶瓷有限公司、
江西省恒磁电子有限公司在赣州银行萍乡分行申请三户联保业务,担保金额分别
为人民币 1200 万元、1200 万元,担保期限三年。公司于 2015 年 2 月为萍乡市
昌远工程陶瓷有限公司、江西省恒磁电子有限公司上述事项提供继续担保,担保
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200 万元、12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15 年 2 月至 2018 年 2
月。由于萍乡市昌远工程陶瓷有限公司、江西省恒磁电子有限公司未全部清偿贷款,因此公司仍负有保证责任。(以下简称“担保一”)。
2、2019 年 3 月,公司为关联方萍乡市中机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3 月。2020 年
5 月,公司为关联方萍乡市中机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续保,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 2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20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以下简称“担保二”)。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对上述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并披露。
二、上述违规对外担保最新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0-052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如下:
1、对于担保一,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3)、《关于违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6)、《关于违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8)、《关于违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9)、《关于违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的担保期限、担保额度等均无变化,由于萍乡市昌远工程陶瓷有限公司、江西省恒磁电子有限公司未全部清偿贷款,因此公司目前仍负有保证责任。
2、对于担保二,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3)、《关于违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6)、《关于违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8)、《关于违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9)、《关于违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的担保期限、担保额度等均无变化,被担保方的借款尚未逾期。
胡文华作为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针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承诺,如上述被担保公司无法清偿贷款,由此造成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需承担保证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全部由其个人承担。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对外担保的进展状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事宜的进展信息。
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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