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0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1009 证券简称:合锐赛尔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北京合锐赛尔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及《北京合锐赛尔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合锐赛尔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讨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选举刘玉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上述人员具备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长的情形,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同意选举刘玉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刘玉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上述人员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27
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刘玉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孙武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上述人员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孙武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陈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上述人员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陈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曹西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上述人员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曹西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徐海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上述人员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徐海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王娜女士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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