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9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1021 证券简称:华雁智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华雁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9 月 9 日以电话
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沈建平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2-011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
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
已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 2020 年、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1.90 元/股。
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22-011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权未达到行权条件,同时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放弃情形,公司拟将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2-011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雁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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