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31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1021 证券简称:华雁智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华雁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华雁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
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注销依据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九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规定:本激励计划对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告编号:2023-027
考核指标:净利润(万元)
考核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考核各年度公司
目标值(B) 1600 4000
净利润(Y)
基准值(C) 1200 3000
Y≥B X=100%
公司层面行权比
C≤Y<B X=60%
例(X)
Y<C X=0
备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行权条件。
三、 拟注销期权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注销期权数量为 482,500 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
拟注销数量 剩余数量 拟注销数量占授
序号 姓名 职务
(份) (份) 予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0 0 0%
二、核心员工
公告编号:2023-027
1 赵金 核心员工 30,000 0 3.00%
2 陈明芽 核心员工 30,000 0 3.00%
3 曾丽 核心员工 22,500 0 2.25%
4 沈洁 核心员工 20,000 0 2.00%
5 何睿姝 核心员工 20,000 0 2.00%
6 冯宇 核心员工 20,000 0 2.00%
7 王庆猛 核心员工 17,500 0 1.75%
8 周旭 核心员工 17,500 0 1.75%
9 胡春花 核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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