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03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31023 证券简称:北展股份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大连北方国际展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4日上午10:00时。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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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辽宁融都律师事务所马家强、王珊珊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25号世贸大厦2501室北展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等的相关规定,为发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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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鉴于公司的经营状况,为保证公司能够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六)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七)审议《关于聘请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出具2019年度审计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大连北方国际展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九)审议《关于武汉子公司全额计提减值即商誉减值的议案》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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