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9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831034 证券简称:红光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红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 无锡红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方案》,该议案于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无锡红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607 号)确认,公司发行 5,120,00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36,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31190005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玉祁支行的管辖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下称“中国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三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推荐业务的公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继申万宏源在全国股转系统从事推荐业务。
公告编号:2021-025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金额(元) 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1370440193 39,936,000.00 0.00
无锡玉祁支行
合计 0.00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936,000.00
发行费用 15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39,786,000.00
加:利息收入 51,360.72
加:其他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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