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9
公告编号:2020-053
证券代码:831035 证券简称:中天利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扬州中天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扬州中天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利”或“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发布了《2019 年年度报告》 经事后审核发现,原公告中有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第一节声明与提示”之“声明”
更正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仕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仕萍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 □是 √否
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是 □否
公告编号:2020-053
1.豁免披露事项及理由
豁免披露事项:主要客户情况中的第一大客户名称。
豁免披露理由:为保护公司与该客户之间的商业秘密,公司遵守已签署的《保密协议》的规定,对该客户豁免披露。
更正后:
除公司部分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外,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仕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仕萍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 √是 □否
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是 □否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理由
董事谷柏因疫情原因,无法现场参会,没能就议案内容与董事长及参与公司经营的董事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详情及全貌,所获信息不足以给出明确意见,故予弃权。
2.列示未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姓名及未出席的理由
董事陶旭斌因个人原因未出席董事会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3.豁免披露事项及理由
豁免披露事项:主要客户情况中的第一大客户名称。
豁免披露理由:为保护公司与该客户之间的商业秘密,公司遵守已签署的《保密协议》的规定,对该客户豁免披露。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2019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与本公告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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