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0
公告编号:2020-059
证券代码:831035 证券简称:中天利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扬州中天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同时进行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8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扬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许鸿因疫情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0-059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保密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扬州中天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扬州中天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扬州中天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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