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0
公告编号:2020-057
证券代码:831035 证券简称:中天利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扬州中天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资产抵押情况
扬州中天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
简称“江苏银行扬州分行”)申请银行授信,于 2020 年 7 月 1 日签订
了《最高额综合授信额度协议》(编号:SX092520001139),授信额度人民币 4,000,000.00 元,其中可提用额度 4,000,000.00 元。授信额
度的使用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止。
公司以名下的权证编号为:扬房权证维字第 2014027907 号、扬房权证维字第 2015036143 号、扬房权证维字第 2015426141 号、扬房权证维字第 2015036086 号、扬邗国用(2014A)第 0149 号的不动产为上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琦及其配偶唐绍金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 4,000,000.00 元,担
保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0-057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追认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目录
(一)《扬州中天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扬州中天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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