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8
公告编号:2020-024
证券代码:831046 证券简称:雷克利达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北京雷克利达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采
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雷克利达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6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6 月 1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北京雷克利达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
122 楼 15 层南区 1802 室;
孙文雷:男,1969 年 9 月出生,雷克利达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龚塬塬,女,1994 年 2 月出生,雷克利达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0-024
(一)涉嫌违规事实:
雷克利达实际控制人孙文雷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0,000,250 股,占总股本 30.77%,质押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15 日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补充披露以上质押,如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孙文雷所持挂牌公司 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未及时披露,违反了《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十八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
布)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雷克利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孙文雷、龚塬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 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0-024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高度重视,已充分认识到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的重要性,今后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及时、审慎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雷克利达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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