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雷克利达
NEEQ : 831046
北京雷克利达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19
目 录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8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23
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 2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26
第九节 行业信息 ...... 28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33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雷克利达 指 北京雷克利达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指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雷克利达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
管理层 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统称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裁、副总裁及董事会依法聘任的其他高级人员
报告期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文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丽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文雷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 □是 √否
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是 √否
【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15%,较去年有所上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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