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9
证券代码:831047 证券简称:深远石油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四川深远石油钻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深远石油钻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张亮、陈万
承诺主体名称
钧、易琅琳、李舒、张苡源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主要股东、董事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股份回购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期限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挂
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6 个月届满之日时止。
承诺事项的内容 (一)挂牌公司作为承诺主体
承诺主体:四川深远石油钻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承诺内容:四川深远石油钻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由公司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
回购相对人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股票因本次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2、回购数量
回购相对人所持股份数量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3 月 27 日股东名
册上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3、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以及最近 6 个月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为参考,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后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4、承诺回购期限
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公司承诺,对于符合条件的回购相对人在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 个月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公司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按约定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5、回购请求方式
回购相对人需在承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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