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1047 证券简称:深远石油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四川深远石油钻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
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出具的《承诺函》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深远石油钻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公司与其他主要股东、董事作为承诺主体,就股份回购事项作出承诺。
关于挂牌公司作为承诺主体,承诺回购期限为“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公司承诺,对于符合条件的回购相对人在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 个月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公司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按约定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份实施回购”。若回购相对人与公司在签订的回购协议中约定更长的回购实施期限,公司承诺将按照签订的回购协议约定实施回购。
关于主要股东及其公司董事作为承诺主体,其承诺“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承诺将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提请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程序,审议四川深远石油钻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的议案,上述股东及公司董事将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并配合办理工商减资事项,并督促公司在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按约定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份实施回购”。若回购相对人与公司在签订的回购协议中约定更长的回购实施期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承诺将确保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协议所约定事宜并有效实施。
四川深远石油钻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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