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09
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831060 证券简称:天香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百零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 第二百零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 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实 平,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 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纠纷的,可以自行协 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纠纷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 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 构进行调解或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
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
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
公告编号:2022-033
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
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
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
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
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
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
者损失进行赔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完善公司章程中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条款,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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